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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不再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日正式发布裁决公告,鉴于中国相关葡萄酒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不再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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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决定终止对澳大利亚进口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商务部今日发布公告,经裁定,鉴于中国相关葡萄酒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已无必要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取消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建议2024年3月29日起,终止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终止征收反倾销税后,不征收反补贴税2021年第6号和第7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为避免双重征税,不征收反补贴税,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取消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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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所适用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发起复审调查
2021年第6号和第7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为避免双重征税,不征收反补贴税,主张相关措施实施后,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请求商务部就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必要性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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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麦“双反”措施取消对啤酒供应链影响几何?企业称将按需调整采购策略
自商务部于8月4日宣布终止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以下统称“澳麦‘双反’2020年5月19日起,我国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原定征收期限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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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终止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日发布2023年第29号公告,决定自2023年8月5日起,终止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5月18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14号和第1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应中国酒业协会申请,商务部发布2023年第1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必要性进行复审商务部裁定,鉴于中国大麦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已无必要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取消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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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观察家 | 中国商飞有望成为全球民机产业的第三大力量
3个月后的2018年1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撤销了对庞巴迪系列飞机的反倾销与反补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