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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执法人员遭“暴力抗法” 刑事和行政处罚不该轻饶
最为典型的事例是发生于2019年的“深大通暴力抗法事件”。 2019年5月22日下午,证监会4名调查人员向深大通及实际控制人姜剑送达立案调查通知书。让人始料未及的是,在该正常执法过程中,深大通员工使用推搡、抓挠调查人员,抢夺、摔砸执法记录仪等暴力方法抗拒调查针对该等性质特别恶劣的违法行为,证监会据旧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对深大通给予警告,并处以顶格60万元罚款从执法实践看,对比深大通案件适用的旧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新法将违法主体由原来的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