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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落细“严”字当头 监管层紧盯上市公司年报
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监管,构建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严肃整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在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方面,明确要求应该围绕在注册制已经着重强化的信息披露制度方面,大幅提升对上市公司欺诈上市、财务造假等侵害投资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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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证监局开展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
结合会计准则和应用案例,深入分析年报编制重点和准则实施重点,剖析财务造假案例,介绍立体化追责体系,督促上市公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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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证监局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监管能力
采取行政监管措施19件次,覆盖上市公司、挂牌公司、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各类市场主体;办理案件10件,涉及系统性财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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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加码 新规发威 一批上市公司为业绩预告“打补丁”
“新规调低了财务造假、分红等触发退市的条件,降低退市门槛,加大退市力度,将有力遏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一位券商投行人士对记者说,“部分公司此前业绩就存在‘财务美化’嫌疑,如不进行修正,在当前监管态势下极有可能直接因财务造假而触发退市风险而提前确认收入,即在不满足收入条件的时候提前确认了收入的行为,相当于“寅吃卯粮”,正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一种典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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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回应“审计恒大失败” 中介机构“看门人”遭遇信任危机
然而,行业中一些会计事务所、会计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屡见不鲜,在不少财务造假案中难辞其咎。证监会查明,恒大地产主要是“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方式财务造假”。深圳证监局发布会计监管工作通讯披露称,审计机构在独立性和执业能力方面存在缺陷,导致其“不愿”“不能” 发现财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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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上市门槛强化退市监管 全链条施策促上市公司提升价值——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建设高质量资本市场述评之二
同时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沪深北交易所配套措施相应落地,进一步突出了对财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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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证券孙金钜:监管“组合拳”出击 打造坚韧稳定的资本市场
对监管机构而言,需要严把IPO入口关,大幅提高对在审企业的现场检查力度;要加强上市后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和违规减持行为现场督导等手段;IPO定价需要进一步规范询价机构报价行为,减少串谋压价现象;需进一步加强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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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监局召开辖区私募机构审计监管会
要当好“看门人”,履行好识别和防范财务造假职责;当好“实干家”,不断加强专业团队和能力建设;当好“监管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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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顶层设计清晰 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光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高瑞东认为,过去A股市场整体“进多出少”,市场资金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分流,部分公司也存在财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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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新“国九条” 沪市公司紧锣密鼓细化路线图
新“国九条”指出,严肃整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内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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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治建设提升违法成本 资本市场生态将持续净化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宏伟表示,一方面,公安部、最高检派驻体制优势将会更加凸显,针对财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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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律师事务所马宏伟: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改善资本市场生态
马宏伟表示,一方面,公安部、最高检派驻体制优势将会更加凸显,针对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等恶性案件的情报导侦和联合挂牌督办机制将会推向纵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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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思践悟新“国九条” 沪市公司紧锣密鼓细化路线图
新“国九条”指出,严肃整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内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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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新“国九条”明确证券公司高质量发展内涵 优质投行有望以并购重组为抓手做优做强
二是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和加强投资者保护,包括打击财务造假、严格规范减持、加大分红监管、加强市值管理等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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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高瑞东:新“国九条”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政策保障和制度支撑
具体措施方面,在高瑞东看来,过去A股市场整体“进多出少”,市场资金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分流,部分公司也存在财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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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 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更加重大
研究所所长荀玉根表示,未来A股发行上市监管工作中,将提高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加强全链条把关,严审重罚财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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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IPO新规全面提升上市门槛
落实金融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强化对相关主体配合发行人从事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活动的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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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新规势大力沉 加速资本市场优胜劣汰
进一步严格退市标准 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 本次退市制度改革突出打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的严监管导向本次修订在保留原有欺诈发行、规避财务类退市等重大违法退市标准的基础上,坚决打击恶性和长期系统性财务造假第一,严打多年连续财务造假,造假行为持续3年及以上的,只要被行政处罚予以认定,坚决予以出清。对于1年造假的,当年财务造假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且造假比例达到30%以上的,予以退市;连续2年造假的,值得一提的是,主板、科创板、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还增加了适用于财务造假的其他风险警示制度(ST)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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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就最严退市新规答上海证券报问 详解三种新增规范类退市情形
《退市意见》调低了财务造假触发退市的年限、金额和比例,将现有的连续2年造假金额5亿元以上且超过50%的指标调整为1年造假2亿元以上且超过30%、2年造假3亿元且超过20%、连续3年及以上造假,目的是有力遏制财务造假严格执行退市制度,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惩治导致重大违法退市的控股股东他提及,考虑到新证券法已强调从严打击财务造假,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也对坚决出清严重违法违规公司提出明确要求,因此对于2020年以来连续3年及以上财务造假的公司,证监会将从严适用新规予以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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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台新“国九条” 分阶段设定资本市场发展目标
《意见》针对上市公司监管部署了具体工作:将构建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严肃整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畅通多元退市渠道,进一步削减“壳”资源价值,加大对“借壳上市”的监管力度,精准打击各类违规“保壳”行为,严厉打击财务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