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交所卢文道:注册制改革全面推进资本市场法治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案康美药业案、首单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五洋债案,进一步畅通了投资者获得民事赔偿的渠道
-
中介机构难拒规模“诱惑” 债券承销亟待“做强”
此前的“五洋债”案和“大连机床债”案更是提醒中介机构在债券承销业务中要注重合规、风控、尽职尽责以避免信用风险
-
“胜通债”虚假陈述案一审宣判 揭露日认定引发热议
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发布后的司法判决中,普遍直接按照债券票面本息来认定债券虚假陈述造成的原告损失,如“五洋债”案、“致富债”案、“鸿润债”案、“大连机床”案等。
-
投服中心与浙江辖区单位签署合作备忘录 共建资本市场“大投保”格局
指导设立全国首家由地方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纠纷调解专业委员会和证券纠纷调解中心,发布全国首个证券期货纠纷智能化解平台,在祥源文化案、五洋债案等资本市场群体性纠纷化解工作上作出了积极探索
-
上证研究 | 完善代表人诉讼机制 增强制度威慑力
随着“五洋债案”“康美药业案”等具有重大影响的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案件的判决与执行,我国在证券纠纷普通和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方面已积累了一些司法实践经验“五洋债案”是对资本市场中介机构有深远影响的典型性案例,该案适用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程序予以处理,不过在该案适用代表人诉讼程序之时“五洋债案”经过公开征集投资者、推选代表人等程序,登记的原告投资者将近500人,最终经过投票推选了四名原告诉讼代表人以“五洋债案”为例,在总计7亿余元的债务执行中,同为承担全部连带责任的德邦证券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履行了
-
“五洋债”案最新进展!逾7亿元赔偿款执行到位!
作为全国首例公司债欺诈发行案,“五洋债”案迎来了最新进展。3月25日,杭州中院公布“五洋债”案7.03亿元案款已全部执行完毕。
微信公众号 2022-03-26 18:34
-
五洋债案逾7亿元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
3月25日,杭州中院发布关于“五洋债”案件案款发放公告,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会计、大公国际、锦天城律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相继生效,共计涉及总标的7.03亿元。
-
失察者,请连带赔偿!——华晨债投资者起诉中介机构
就在去年12月,最高法就“五洋债”案作出最终裁定,驳回相关中介机构再审申请。这次,私募机构向华晨债的中介机构起诉求偿,可以看到“五洋债”案类似的结果吗?那么,“五洋债”案与此次华晨债诉讼有可比性吗? 不同之处在于:首先,“五洋债”案属于欺诈发行,华晨案属于欺诈发行和虚假陈述。‘五洋债’案中,证监会先处罚了发行人,过了半年才对中介机构处罚,这并没有影响诉讼的进行。”
-
赚的没赔的多 债券违约诉讼考验券商风控
2021年9月,全国首例公司债券欺诈发行案“五洋债案”二审判决出炉,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陈志樟、承销商德邦证券和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