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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发行300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马慜)记者24日获悉,日前光大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簿记发行2024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专项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光大银行小型微型企业业务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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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发放4895万元“红包” “免申即享”直达125家企业
近日,武汉2024年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成长奖励、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励、2023年度武汉企业入选中国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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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将立法保障中小企业发展
在招标采购中,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应当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六十,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的商品和服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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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携手厦门象屿集团成功发行全国首单两岸融合数字人民币债券
据悉,10月20日,兴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境内首单用于支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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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着力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 进一步优化上海营商环境
据悉,除严格执行“两禁两限”要求(禁止对小型微型企业在贷款过程中收取承诺费和资金管理费;限制对小型微型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和咨询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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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45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发行完毕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重庆银行9月15日晚间公告,该行“2023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已于重庆银行表示,本期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专项用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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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 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 (一)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本章所称小微企业,是指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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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 | 两部门: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创造 提升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鼓励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国软件名城(园)、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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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2023年第一期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发行完毕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7月19日晚间,上海银行公告称,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上海银行2023年第一期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于上海银行表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专项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小型微型企业业务稳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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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加大支持力度 九江银行为小微企业送去金融“及时雨”
九江银行积极响应监管部门号召,扎实落实减费让利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手续费减免;对国家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实行代客资产管费、项目融资顾问费、其他财务顾问费、贷款承诺及信贷证明费用、信息咨询类等费用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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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新设“皖美首贷中心” 支持小微经营主体成长
数据显示,一季度全省新增小型微型企业首贷户763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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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重庆金融业高水平开放新活力 中新金融合作带动中国西部与东盟互联互通
2020年11月,工行新加坡分行成功投资重庆银行发行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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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民营企业十大专项行动密集释放利好
通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今年将力争高新技术企业突破3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4万家,新培育省级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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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2022年全区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34.35亿元
日前,记者从西藏银保监局召开的2023年全区普惠金融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22年,西藏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各金融机构积极落实普惠金融各项政策,推动西藏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全区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34.35亿元,同比增长29.83%,高于全国平均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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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重点投向8大方向 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500万元
此外,经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22年度服务绩效评价和星级评定结果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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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450亿元定增 中国移动集团包揽
其中,3年期绿色金融债券规模50亿元,发行利率2.79%;3年期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规模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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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新增一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目前,园区已获得“国家广告产业试点园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众创空间”“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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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发行首单绿色金融债券和小微金融债券
其中,3年期绿色金融债券规模50亿元,发行利率2.79%;3年期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规模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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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公布 1504户企业上榜
鼓励银行金融机构研发面向优质中小企业的创新专属融资产品,支持优质中小企业融资,加强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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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3月1日起施行
、财政奖励、税收优惠等政策,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在突出破解融资难题方面,《条例》对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作了具体规定: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型微型企业融资规模和比重,调整信贷结构和创新信贷产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机构单列普惠型小型微型企业信贷计划一是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等创业创新载体建设,在用地、场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税费、给予资金扶持;支持通过先租赁后出让、租赁与出让相结合等方式,保障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载体和成长型、创新型中小企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