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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披不准确及会计差错更正 昆工科技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卢梦匀)5月10日晚间,昆工科技公告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云南证监局决定对昆工科技和郭忠诚、朱承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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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本周对70起证券异常交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市场交易监管方面,本周,上交所对70起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对个别波动幅度较大的可转债进行重点监控对比来看,本周上交所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案例有所增多。4月22日至4月26日,上交所共对44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何昕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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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能源对部分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异常交易行为管理细则》第16条之规定,上期能源决定对相关客户采取限制其在相应合约上开仓5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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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能源:对部分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异常交易行为管理细则》第16条之规定,上期能源决定对相关客户采取限制其在相应合约上开仓5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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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信通: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
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ST信通、亿阳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请*ST信通在6个月内清收被占用的53,38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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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晚间重要公告集锦
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ST信通、亿阳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请*ST信通在6个月内清收被占用的53,38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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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披违规 花溪科技收到自律监管警示函
北交所对公司、孟家毅、景建群、张利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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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所:对锰硅期货品种实施交易限额
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郑州商品交易所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5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累计两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1个月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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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5月6日至5月10日对“正丹股份”“朗源股份”等涨跌异常证券进行重点监控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深交所5月10日消息,5月6日至5月10日,深交所共对129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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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养老服务费预收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各地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监管措施落地见效;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养老机构违规收取和使用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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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想“一撤了之” 上交所四张罚单严打科创板IPO造假案
海通证券因首发上市保荐业务履职尽责不到位,分别于2023年6月15日、2024年1月29日被本所采取监管警示、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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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准确计提业务及管理费 华林证券收到警示函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唐燕飞)5月9日,华林证券公告,收到西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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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所:动力煤期货2505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50%,涨跌停板幅度为10%
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郑州商品交易所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5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累计两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1个月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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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难产” 七家公司同日被证监会立案
如海南证监局向普利制药发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海南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普利制药2021年、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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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聆达独立董事发声 督促公司合规经营
三位独立董事首先督促公司依法配合大连证监局开展整改相关工作,按照大连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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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商品交易所4月处理异常交易行为44起
大连商品交易所已通过会员单位对上述达到异常交易处理标准的客户进行电话提示,并对其中1名客户和1个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采取限制开仓一个月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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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披违规 拾比佰及相关责任主体被北交所出具警示函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卢梦匀)5月7日,拾比佰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北交所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财务负责人田建龙,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前述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北交所对公司、杜国栋、田建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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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前海长富基金被警示
依据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前海长富基金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王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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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罚单密集落地 严监严管说到做到
有券商因定增保荐项目未勤勉尽责被出具保荐业务资格暂停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还有的券商相关负责人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据不完全统计,4月共有22家券商收到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沪深北交易所等部门发出的60张警示函或行政监管措施讲师资质等进行合规审核;4月19日,华泰证券、东海证券均因自营等多项业务违规被江苏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5月5日晚间,华西证券称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调查,华西证券涉嫌在金通灵2019年的定增保荐中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华西证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的监管措施,暂停期间为2024年4月28日至10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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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增加对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的监管内容
相应地,电力市场监管对象、监管内容和监管措施需要在《办法》中予以进一步补充完善。 三是电力市场监管措施和手段不断丰富创新的要求。五是增补监管措施。结合近年来电力市场监管实际和电力市场发展需求,新增监管措施章节,并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等有关法规要求,在《办法》中进一步明确电力监管机构可采取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