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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
富安娜10月9日早间公告,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林国芳、龚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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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购买的中信证券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逾期兑付
富安娜23日早间公告,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购买1.2亿元,期限12个月的富安1号,到期日为2022年3月19日,该产品截至公告日,公司共计收到产品本金1350万元,剩余产品本金1.065亿元及投资收益到期未兑付。基于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性质,故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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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控股股东拟增持1%至2%公司股份
富安娜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林国芳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